針對稍早台新球團召開之記者會,攻城獅球團將再次重申四大重點,請參考以下聲明稿內容:
攻城獅
一、攻城獅與林秉聖洽談合約期間均尊重前球團規範。
攻城獅球團代表與林秉聖洽談簽約過程時,已在合約內第三條第五點加註:「乙方簽署本合約後,若一個月內原球團匹配報價金額,則本合約無法生效。」旨在保障原球團之優先匹配權,且在兩聯盟自由競爭下,T1聯盟無自由球員接觸相關條款,何來攻城獅惡意挖角?況且原球團亦無反應攻城獅惡意挖角之聲明,台新球團反在行惡意挖角之實後顛倒是非,相信球迷以及台灣社會自有判斷。
二、林秉聖簽約完全符合自由意志。
林秉聖親筆簽下合約當時,在北投星巴克大業門市,現場除了他本人還有親友陪同,現場尚有眾多客人與店員。一個成年人在親友陪伴下,光天化日簽約,竟然無法對自己的簽字負起責任?更何來尚瑞強領隊於記者會中提及的勸誘簽約?
三、林秉聖自6月28日後持續與攻城獅洽談合約細節。
林秉聖球員於台新記者會中謊稱,自6月28日起至8月14日皆向攻城獅球團代表表達不加盟的決定。但實際上,在8月8日至8月14日期間又不斷私下與攻城獅球團代表協商「CBA旅外條款、個人激勵獎金、新竹租屋補助、訓練費用補助、球衣背號」等事宜,所公布的截圖就可以明確澄清台新記者會之謊言。台新球團於新聞稿中意圖顛倒是非,訛稱「林秉聖已多次清楚告知攻城獅球團代表自己沒有意願加盟」,但以這些明確截圖互動判斷,何來無加盟意願之說?
四、台新球團不尊重中華籃協調處會議共識。
中華籃協於9月4日調處會議後發表聲明:「本次調處會議雖尚未有結論,但希望在共好的前提下,提出協商條件,並待雙方代表回報總公司說明調處會議內容後,將視後續情況再行決定是否召開第二次調處會議。」攻城獅球團於9月5日收到中華籃協回覆,台新球團僅同意由林秉聖出面協商,以上回覆即違背調處會議中兩方球團之共識。
林秉聖
最後,新竹攻城獅再次強調,既然已經提告,林秉聖是否違約?台新是否為惡意挖角?就讓法院、公平交易委員會還有全台球迷公斷!如果台新球團繼續顛倒是非公然說謊,攻城獅球團將持續公布證據,我們也會持續有更多手段來捍衛攻城獅球迷和球團的權益,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