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職籃聯盟 P. LEAGUE+ 經過第一季的成功後,在休賽季的動作受到球迷極大的關注,不少人都好奇在另一新聯盟 T1 的誕生下,P. LEAGUE+ 會如何改正上季不足的部分,並將相關規章規劃的更完善。此外關乎球賽精彩度的選秀問題,聯盟官方今日終於發布消息,宣布新人選秀即將開始!
P. LEAGUE+ 今日(06/22)收到「中華民國籃球協會籃球聯盟選秀指引」,內文表示各聯盟得自行規劃選秀制度,因此PLG也於今日公佈2021年新人選秀將自即日起至06/30接受報名,而因應COVID-19疫情,聯盟史上第一次新人選秀會,將於07/21採線上方式進行。
日前PLG曾派員參與籃協舉辦的「跨聯盟選秀制度研議會議」,PLG基於尊重球員有決定自己未來之權利與精神,在會議上堅定表述,自行舉辦選秀是PLG聯盟與球團的共識。而在今日收到籃協提供的選秀指引草案,PLG特別感謝籃協的幫忙及支持,並協助PLG建立專屬的職業籃球制度、規章及文化,期待未來持續和籃協相互尊重及配合,共同為臺灣籃球打造更好的環境。
未與本聯盟球團有正式球員合約或不符本聯盟自由球員身分*之球員皆須透過選秀加入球團,與國內外球團及其相關企業簽訂合約且仍在效期內不得報名參加選秀,違者自負法律責任。
欲參加選秀者,需應年滿20歲,但曾註冊大專籃球聯賽之在學學生,應於選秀年8月31日(含)前已年滿21歲或完成大三以上之學業,未曾在本聯盟註冊,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具有臺灣高中籃球聯賽甲級、大專籃球聯賽公開一級資歷(外籍生球員必須曾於臺灣高中、大專籃球聯賽連續註冊滿2年),或其他地區同等學生籃球聯賽資歷經過任一聯盟所屬球隊總教練或聯盟推薦(須附推薦信並簽章)。
2. 未滿27歲之華裔球員(1995年1月1日(含)後出生者)須經過任一聯盟所屬球隊總教練或聯盟推薦(須附推薦信並簽章)後參加選秀。
至於各隊選秀順序,在考量上季各隊季後賽戰績以及新球隊加入之狀況,詳細順序如下:
順序1 | 順序2 | 順序3 | 順序4 | 順序5 | 順序6 | 順序7 | 順序8 | |
第一輪 | 攻城獅 | 鋼鐵人 | 國王 | 領航猿 | 夢想家 | 勇士 | 國王 | 鋼鐵人 |
第二輪 | 攻城獅 | 鋼鐵人 | 國王 | 領航猿 | 夢想家 | 勇士 | ||
第三輪 | 攻城獅 | 國王 | 鋼鐵人 | 領航猿 | 夢想家 | 勇士 |
註:此為選秀順位示意圖,非最終選秀輪次
此外,聯盟也規定新秀合約形式與年限應為制式2+1形式合約,前2年為保證合約,第3年為球隊選擇權,新秀合約若附帶旅外條款,必須履行完前2年保證合約才可以執行旅外條款,一旦執行旅外條款,未來再回到聯盟,原球團得視原先新秀合約尚未履行之部份,保有第3年球隊選擇權、優先議價權與比價留人權。
薪資部分,新秀合約薪資最低月薪為首輪第一順位9萬(新台幣,以下皆同)、第二順位8萬、第三順位7萬,最高年薪為180萬;其餘首輪順位為6萬、次輪5萬,第三輪以後為4萬,最高年薪為150萬。凡曾獲選為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世界盃會內賽、亞洲盃會內賽、亞洲運動會12人名單,世界盃&亞洲盃資格賽同一階段兩場比賽皆須登錄出賽)者月薪最低12萬,最高年薪為200萬元,未依保障薪資給付,該球員可向聯盟申訴,要求離開該球隊,成為自由球員。(如已簽訂新秀合約後入選當年度FIBA國際正式錦標賽中華代表隊者,須於賽事結束下個月起調整為月薪最低12萬,並按比例調整最高年薪。)所有簽約金、非現金之實物收入等皆算在年薪內,簽約金則按合約年分攤提至每年合約中。
PLG 2021年新人選秀詳細資格及申請辦法,請至PLG官網 https://pleagueofficial.com 查閱並下載相關申請表單。
*P. LEAGUE+ 自由球員定義
今年底前滿20歲(2001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且目前未與任何聯盟所屬球隊存在正式球員合約,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即具有自由球員之資格:
1. 今年底前年滿27歲( 199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之非學生球員。
2. 曾註冊過本聯盟、各國頂級籃球聯賽(詳見FIBA官網所列 http://www.fiba.basketball/)或聯盟認定之籃球聯盟(包含SBL超級籃球聯賽、ASEAN Basketball League(ABL))之球員。
3. 今年底滿27歲( 1994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者)符合華裔球員身分(非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且持有中華民國僑委會之華僑身分證明,且親生父母其中一方亦具有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或16歲後持有中華民國護照且親生父母其中一方亦持有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之球員)認定資格之球員。
4. 曾參加過本聯盟選秀並落選之球員。